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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狐大人桃花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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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 92 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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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也想喜欢她,因为他从没有体会过这种心情,世间所存在的东西,他都想摸清楚,有的必得亲身体验,这样,他才能真正将一切都掌控在手。更因为,人生漫长的无聊,他得找一些新鲜事儿来打发时间。长眠也试过了,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打发时间了,唯独情爱,据说是人想象不到的丰富,拥有爱情的人,是天下最富有的人。他想看看,爱情到底有多奇妙,能有他所拥有的丰富吗?

    他忽然有点理解尚翎的心情,最初的时候,被这么一只粘人的小东西缠着,有点无奈,却不想拒绝,看她为自己哭,为自己笑,心里居然是很愉悦,并且,完全是属于自己的。

    千凰回到家里的时候,才发现家里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,一老一少,穿着十分富贵,给人的感觉也很贵气。

    这两人是父子,少年的那个长的还不错,只是看见她的时候,眼睛都值了,之后脸上便一直挂着笑,看着她的眼珠子几乎没有转开过,这让千凰觉得很讨厌,所以,千凰只打了个招呼就借故回房了。临走的时候,那个年轻男子还看了她一眼,那个中年男人正在和慕老爷说着什么,彼此相谈甚欢。

    千凰心里顿生一种烦躁之感,好在这两个男人晚饭之前就走了,不然,她非得借口身体不适不出来不可。虽然对这两人不太了解,但是,她就是不喜欢他们。

    结果,晚饭的时候,慕老爷还是跟她提起了这两个陌生人。

    慕老爷开始以一种试探的口味道:“方才来的的是软老爷是他的儿子阮世勋,这阮老爷以前跟爹爹我同朝为官,也是至交好友,关系好着呢。他的儿子世勋,你也见过了,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,不但长得一表人才,也有才华,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知州,管得就是我们平阳城一带。他们家祖上也殷实,如今正值鼎盛,日子过的比我们家还要好,这要哪家姑娘嫁进去,一辈子锦衣玉食,享之不尽,也是夫妻,小凰,你觉得呢!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菜夹了一般,猛的掷进了碗里,抬起头,直视慕老爷,面无表情道:“爹,有什么事儿,你就直说吧,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!”

    慕老爷一愣,然后笑了一下,倒似有些难以启齿,终究还是说道:“是这样的,你也到了适嫁的年龄,我看这阮贤侄人不错,我就琢磨着,你们俩,是不是——”

    话未说完,就被千凰打断,“爹,你就死了这条心吧,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,除了他,我谁也不嫁。这事儿要是你提出来的,你赶紧去解释了,要是对方提出来的,你赶紧给我回了,反正,我看不上那个阮柿子!”

    慕老爷有些不悦,“你怎么说话的,人家叫阮世勋,不叫软柿子。这些年真是把你宠坏了,一点儿家教都没有,真要是人家听见了,成何体统!”

    千凰眉头一皱,很快变幻了脸色,转而走到慕老爷身边,摇着他的手臂,讨好道:“爹,我说错了,这不是给急了,才出言不逊么!我以后不会这样了,求爹怜悯女儿,去回了那个软柿——勋,好不好?”

    闻言,慕老爷叹了口气,语气有些忧虑,“这事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,只怕是退不了啊!”

    千凰惊,“什么意思,难道,你已经答应了!”

    慕老爷重重叹了口气,“比答应更不妙!”

    千凰急了,“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?”

    慕老爷看着她的脸,眼里有一种无奈,“事实上,这桩婚事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,为父在京都与阮老爷同朝为官的时候,就说好了!等你出生了,是个女孩儿,这事儿便定下了。对了,双方还有信物,是一整块极品白玉雕成的鸳鸯玉佩,就是你从小戴在身边的那块,后来你怕弄丢了,就收起来了,你忘了吗?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犹如晴天霹雳,乃乃的,这狗血的指腹为婚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,那她和阿镜怎么办?

    “这婚事就不能退了吗?”她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软柿子,哪怕他家里再有钱,若是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,就算粗茶淡饭她也愿意。若是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,就算富贵荣华也枉然。

    慕老爷见她一脸希冀的模样,心里也很疼惜,但是,有的话却不得不说,“退不了啊,方才,阮世勋见了你,挺喜欢你的,还跟我说非你不娶,他的父亲也十分满意这桩婚事。原本我以为,你虽然不至于一见面就喜欢上人家,慢慢也能培养出感情,没想,你居然如此反感这桩婚事。

    如今,父亲闲职在家,这阮老爷和他的儿子还在任上,这权可比爹爹我大了去了,你别看我和阮老爷称兄道弟的,官场上的关系,撕破脸那可是比什么都厉害。阮家又是爱面子的大家,我们若是悔婚,他们必定恼羞成怒。况且,这事儿整个京城,乃至于平阳城都知道,你之前也是清楚地,只是一落水,全忘了!

    如今,阮家,我们得罪不起,爹爹也丢不起这个人,还是希望你能试着接受这桩婚事。之前陆老爷嫌贫爱富,毁了婚约,败坏了名声,我们不能这么做,是不是?再说了,爹爹要你嫁的的也不是什么贫寒弟子,你是不会吃苦的,以前过什么日子,嫁过去,还是好日子。”

    千凰面沉入水,抬起头,一字一顿道:“我不同意,你要是*我,就把我的尸体抬过去吧!”

    通知 第两百十八章 吊死给你看!

    千凰面沉入水,抬起头,一字一顿道:“我不同意,你要是*我,就把我的尸体抬过去吧!”

    说罢,千凰将筷子一摔,气呼呼地走出了大厅。

    千凰回到自己房间,就扑在床上生闷气。

    小桃是从大厅里跟着她回来的,念着她没吃几口饭,便从厨房断了点儿东西摆在桌上,来到床边叫千凰,“小姐,我看你也没吃什么东西,就起来用点儿饭吧!”

    千凰不听,反而用被子闷住头。

    小桃叹息,仍旧劝道:“小姐,您生气归生气,可千万别气坏了身子。”

    千凰这才从被子钻出头来,气呼呼道:“我就是要气坏身子,看他心疼不心疼!”

    小桃就叹了口气,“小姐,您何苦这么跟老爷置气呢?老爷一向疼您,有什么事,不会好好说吗?就这么着,老爷一生气,说不定,真把你嫁给那个什么阮公子!”

    千凰撇嘴道:“他根本就已经决定要将我嫁给那只软柿子了!”话说一半,千凰忽然皱了眉头,歪着脑袋道:“不行,我不能这么坐以待毙,我得逃走!”

    小桃吓了一跳,“小姐,您要逃到哪里去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逃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啦!”说话间,千凰立即从床上跳起来,直奔向衣柜,竟是收拾衣物。

    小桃见她当真要走,不免急了,“小姐,这事儿你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啊?”

    千凰手下不停,一边说道:“这事儿,我已经考虑得很仔细了,我非走不可!难道,你还想看着你小姐我的终身幸福就这么毁在一个软柿子手里?我会生不如死的。”

    小桃还是很顾虑,“但是,咱们两个弱智女流,又能去哪里呢?万一要是遇到歹徒什么的,那可怎么办啊?小姐,你平素养尊处优惯了,哪里知道外面的人过的有多苦,小桃舍不得让您去吃苦,更怕您有个三长两短,小桃可怎么活啊!”

    千凰停住了动作,回头看着小桃,笑道:“小桃,你说错了,第一,是我要走,你不能走。我才和爹爹吵翻了,他指不定会派人看着我呢!你得留下来掩护我,我才逃的了啊!”

    小桃忙不迭摇头,“我怎么能让小姐一个人出去呢?”

    千凰就嘿嘿地笑,眼里满是精光,“这你就不用担心了,我是不会一个人地,我要去找连镜,我要让他跟我私奔!”说到最后,眼角眉梢都是笑意,似乎已经幻想到那美好的一幕了。

    小桃却很担心,“连公子会跟你走吗?”

    还有的话,她没有说出来,虽然这些日子,小姐接触连公子,也收获不小。但是,大多是小姐自己贴上去的,连公子的态度很难说。别到时候人家不同意,她又不在身边照料,她家小姐,该何去何从啊!

    千凰摇摇头道:“我既然有整个儿打算,自然有应对的办法!至于外面的生活,你就更不用担心了,我把自己的私房钱和首饰都带上,咱们省着点儿用,一辈子都不愁花了!”说话间,千凰跑到梳妆台,拿起首饰盒塞进了包袱里。

    收拾好了东西,千凰眼珠一转,对小桃道:“小桃,把你的衣服脱下来,咱俩换换?”

    小桃不明所以,“换换?”

    千凰一边脱自己的衣裳,一边说道:“换了我好逃走啊,就我这衣裳,全府上下一瞅一个清楚,穿着你的丫鬟服,也可以掩人耳目啊!”

    “哦!”小桃点了点头,也开始脱起了自己的衣裳。

    两人换好了衣裳,千凰背起包袱,对小逃道:“你替我待到半夜,后半夜你就回你自己的房间去,一定要避开别人,装作什么事儿都没发生。如果爹发现了,问你话,你就一口咬定不知道。否则,我爹怪你头上,非得把你P股打开花不可!”

    小桃点头,眼里满是不舍,“知道了,小姐,你在外面一定要小心,实在过不下去了,你就回来吧。老爷这么疼你,相信也不会为难你的。”

    千凰一拍她的肩膀,笑道:“傻丫头,你这是咒我不幸福呢!我一定会在外面过的很好,这风波过去,我会回来看看爹他老人家的。毕竟,他年纪大人,我也舍不得让他孤苦无依。”

    两人惜别之后,千凰瞅了瞅窗外,确定没人,便从窗户里爬了出去,然后悄悄摸向了后院。

    要说这后院的墙,她爬了也不止一两次了,此时更是轻车熟路。千凰几乎不费什么力气,便翻墙而出,直奔城外的凌云寺。

    因为是大晚上,一时也顾不上马车,千凰指头徒步。城门关了,她便走偏门,何为偏门,不过是她偶然发现的一个狗D。

    这一路乌七八黑的,也没有灯笼,千凰只有接着黯淡的月光,从凌云寺的小道慢慢摸了上去。要说她平时挺胆大儿的一个人,一个孤身女子,肚子走荒山夜路,心里还是犯嘀咕的。

    忽然听到一声狼叫,眼角便瞥见远处有几双绿莹莹的眼睛,在黑暗中散发出恐怖的光芒。千凰吓得一个趔趄,然后瞎跑一通。路上被石头绊倒了,磕破了皮R,她也顾不得。

    一口气跑到了凌云寺,千凰才松了口气,倚着墙壁,大口地穿着粗气。

    好在凌云寺的小后门没关,千凰推门进去了,穿过桃林,见着熟悉的住屋,千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,真觉得方才的苦都没白吃。

    屋里还亮着灯,窗户的竹蔑纸上,清晰地映着某人的身影,他还坐在灯下看书。

    千凰吸了口气,背紧了包袱,抬步走向屋子。

    伴随着一阵敲门声,里面的人轻声开口,“谁?”

    “是我!”千凰轻声应了。

    下一刻,就见门从里面打开,莲镜站在她的面前,面露惊异,“怎么晚了,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看清了她狼狈的样子,莲镜又不免皱了眉头,伸手将她拉进屋子,让她坐在桌子边儿。

    因为跌了一跤,千凰身上有些脏污,脸上有块肌肤还磕肿了,手也破了皮儿,头发丝上海沾了几根草屑,看起来真像个逃难的。

    莲镜伸手给她拿下头上的草屑,皱眉道:“你先在这坐着,我给你拿药!”

    千凰看着他的背影,嘴角笑的跟做贼似地,不久后,就要私奔了呀,真期待!

    不一会儿,莲镜就折回桌边儿,坐在她的身旁,先是用帕子沾温水,擦去她脸上的污渍,再挖出药膏给她细细抹匀,一边责问道:“说吧,这么晚了,来这里做什么?”

    千凰笑道:“我想见你啊!”

    莲镜没好气道:“白天不行吗,非得大晚上的,还把自己整成这副德行?你高兴了,不怕疼了?瞎闹!”

    虽然他是在责备自己,千凰却觉得很高兴,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关心自己呢?

    “跟你说正经事,傻笑什么?”

    千凰立即捂住嘴,平息了心情,才看像莲镜,以一种郑重的语气道:“莲镜,我没有瞎闹,我来这里,是有急事要找你!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儿?”莲镜给她抹好了药,便抬起头看着她的眼,神情带着一丝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千凰忽然叹了口气,很忧虑的样子,“我爹要将我嫁人了!”

    莲镜嘴角一勾,不咸不淡道:“那人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家里是当官儿的,长得人模人样,还挺有钱的!”

    莲镜就笑,“这么好的条件,你为什么不嫁?没准人家还很喜欢你呢!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扁了嘴,愤愤不平道:“他是很喜欢我,还说非我不娶呢,可我不想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,不管他再有钱,我都不稀罕!”

    莲镜点头,“挺有骨气!”

    千凰见他这样不冷不热的,就有些受不了,“我爹要将我嫁人了,你就这种反应啊?”

    莲镜挑眉,“那你要我什么反应?”

    千凰有些挫败,也知道他就是这样的脾性,也就不计较了,转而握住他的手,认真道:“莲镜,我们私奔吧,去哪里都好,只要跟你在一起,我什么苦都不怕!”

    莲镜一把甩开她的手,皱眉道:“胡闹!”

    千凰急了,“我是认真的,我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软柿子,我只想跟你在一起i,你相信我。或许一开始,我是为了报复陆雪琪才接近你,但是,到后来,我是真的喜欢你。从没有一个男人对我这么好,不但救我于危难,而且还这样关心我。虽然你脾气很奇怪,但是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中了邪一样喜欢你了,就算我拿热脸贴你的冷P股,我也认了!

    你不要以为,我是一时任性,我很清楚我自己在做什么,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对此,第一次产生所谓的情爱,我愿意,为了它,放弃我拥有的荣华富贵。我知道你还没有那么喜欢我,但是,你也说了,你以后一定会喜欢我的。我愿意慢慢等,但是,你也要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。你若是任由我嫁给人别人,我们就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。所以,你跟我吧,我从家里带了很多钱,我们会过得很好的,好不好?”说罢,千凰睁大眼睛,巴巴地看着他,眼里满是祈求。

    莲镜皱眉,良久,才站起身来道:“时间不早了,你去床上睡吧,我睡在外边儿的榻上,等天亮了,我就送你回家!”

    千凰猛的从位子上站起来,大声道:“我不回家看,我要你跟我一起走!”

    莲镜回绝她,语气很坚定,“不可能!”

    千凰看着他的眼睛,两人僵持了片刻,千凰终究垂眼,“我知道这事儿对你来说太唐突了,今晚上,你就好好想想,明天早上,再给我答复!”说罢,也不给他说话的机会,转身就往里走,似怕听到什么拒绝的言语。

    莲镜见她进了里间,面朝里躺着,很快便没动静了,也不知道是真睡,还是假睡。莲镜摇摇头,转身,走到竹榻上躺下,嘴角却漫出一丝浅笑。

    私奔么,有意思……

    第二日,千凰天一亮就起来了,到底是心里有事儿,更怕拖得越久,被家里人找到。

    莲镜还在榻上,千凰正想过去叫他,才走进,他便缓缓睁开了眼睛,坐起身,不远不近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千凰问,“你想的怎么样,要不要和我走!”

    莲镜看着她,微微摇头。

    见此,千凰眼睛一红,突然转过身,从里边拿出包袱气冲冲地走了出去,只是临走前,狠狠地瞪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千凰走到屋外的一颗大树下,回过身,透过打开的窗户,可见看见莲镜就坐在榻上,千凰又大声说了一句,“我最后再问你一次,你要不要跟我走!”

    莲镜坐在榻上的身影几乎没有动过一下,漠然得让她心凉。

    但是,她依旧不肯放弃!她这个人,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,什么事儿都不放在心上,却是个死心眼儿的人,尤其是,对于感情。看起来没心没肺,实则重情到了极点,也极端。一根筋,傻得无可救药,撞了南墙,也未必肯回头。

    每每听他的冷言,见他的冷面,她不伤心吗?她伤心,但是,总是刻意将这感情忽视,转而一心一意记住他的好。因为,她相信,只要她不放弃,就算是石头心也会被她打动的。

    千凰咬牙,暗忖,既然你这么犟,就不要怪姑乃乃使出杀手锏了!

    千凰蹲下身,打开包袱,从里面拿出一条白绫,仰着头,找准一根树枝,将白绫扔了上去,系好。又从旁边搬来一颗石头,千凰就踩在石头上,将脖子小心翼翼地套进白绫里,眼睛却撇着窗户眼儿,又不敢真吊,只故作决绝道:“阿镜,你要是不跟我走,我就吊死给你看!”

    若是这样,他都不跟她走,她不得不承认,她爱错人,用错情了。但是,她还是得赌一把,为了此生最大的幸福。

    谁知,里面的人依然没有反应,反而站起身,走到里间去了!

    “我真的要吊了!”千凰真的要被气死了,心里更有种难言的失落。

    一个不留神,脚下一滑,石头被踩开,千凰的脚蹬空,发出一声惊呼,松散的白绫瞬间拉的死紧,千凰瞪大眼睛,手在空中虚抓,无奈,窒息感仍旧凶猛而来。

    “救——命!”声音卡在喉咙口,都快发不出声儿了,这一刻,她真是后悔死了,觉得这个男人也太没心没肺了!

    就在她快断气的时候,忽然觉得身子一轻,脚便落到了实处,似被人从下面抱起,缓解了这种窒息感。

    千凰缓过了气,睁开眼睛往下一看,才发现莲镜正在下面抱着她的腿,辟邪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,他个子高,一伸手,就割断了白绫。

    莲镜将千凰抱坐在地,将白绫从她的脖子上撤下来,扔在一旁,沉着脸道:“既然怕死,还上不上吊了?”

    千凰心里庆幸,嘴上却硬,“谁怕死了!”

    莲镜斜着眼睛道:“刚才叫救命的不是你吗?”

    千凰脸孔一红,囧得半天没说话。

    这时,莲镜又开了口,“下次再做这样的蠢事,别想我再管你!”

    千凰就不服气了,抬起眼睛,责备道:“你以为我愿意啊,还不是因为你,你早跟我走了,我至于么我!”说到这里,她微微一顿,倏然伸出手抱住他的脖子,语气瞬间变得绵软,“其实,你还是听很关心的,是不是?你舍不得我吊死,所以才来救我。你不知道,若是让我嫁给别人,真不如让我死了算了。我是真的喜欢你,你就跟我走吧,好不好?”千凰的脸贴着他的胸膛,抬起眼睛希冀地看着他。

    如果他不出来也就罢了,她以一条命,偿了这段情,也就死心了!可是,他出来了,就证明他并非对她无情。她这个人就是这样,认定的人和事,只有给她一点点希望,她便会振奋起来。

    莲镜低眸看她,久久没有说话……

    一条乡间的小路上,千凰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,嘴里还哼着小调儿。见路边儿的野花开的灿烂,还时不时地采摘几朵,显得心情好极了!

    不多一会儿,她手里的野花已经凑成了一束,姹紫嫣红,煞是好看,千凰便停下来,笑意盈盈地看着身后的男人。

    身穿紫衣的绝色男子不紧不慢地走在后面,身边跟着他唯一的仆人辟邪,辟邪背着三个人的包袱,安分地走在莲镜稍后的位置,一路上,只低头看路,连脸都没抬,自然也没有坑一声。

    待莲镜走近了,千凰便凑到他身边儿,将手里的野花举在他的鼻子旁,笑道:“阿镜,你闻闻这花香不香?”

    莲镜没有说话,千凰也不生气,转而将花举到自己的鼻子前,深深闻了一口,“我从没觉得,花香能这么好闻,是因为跟你在一起了,身边的事情,都变得很美好!”

    莲镜这才将目光移向她,微微吐了口气。

    千凰便腾出一只手,挽住他的手臂,笑道:“别这么板着脸嘛,你都愿意跟我私奔了,可见也是喜欢我的,跟喜欢的人在一起,还有什么不开心的。我都想好了,咱们找一个小村子,住下来,男耕女织,一定会很有趣的,好不好?”

    莲镜还是没有说话,只是微微动了一下眉头。

    千凰眼神一暗,仍旧笑嘻嘻道:“你不说话,就是默认了哦!”

    阿镜,总有一天,我会让你真正喜欢我的,那一天一定不会太远。

    通知 第两百十九章 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

    两日后,两人在一个小村子落脚,毕竟,千凰也没打算走太远,只要找个地方藏起来,让慕老爷找不着就好。这样,平阳城有什么消息,她也能很快打听到,等风波过去,他爹拒绝了这门婚事,千凰铁定是要回去的。她也想利用这个机会搞定莲镜,等生米煮成了熟饭,她爹就算不答应,也得答应。

    千凰用二十两银子,租下了一个小院落,为期半年。

    这间屋子屋子坐落在村边儿上,一来不是很醒目,以免被人打扰,二来离人群不远,发生什么事儿,也有好找人帮忙。

    屋子不大,原本是给一对夫妻住的,后来丈夫改作生意,发了小财,把妻子也带走了。走的时候,把这屋子让给了村里的亲戚,这亲戚有自己的房子,这屋子便一直闲置。正巧千凰来问,这家的女主人便把这屋便宜租了。

    主屋有三间儿房,一间客厅,一间卧室,还有一间儿是厨房,旁的还有一个小仓库,条件差了点儿,地方不大,摆上一张床,也差不多了,收拾了一下,给辟邪住。千凰住的是主卧室,莲镜让辟邪买了一张竹榻,他自己睡在外间儿的竹榻上。

    对此,千凰有些失望,好不容易只有一间儿卧室,他居然睡在外边儿。照这个情形,什么时候才能将生米煮成熟饭呐!

    屋子周围还有篱笆墙,院门是用竹子做的,院子里有一个小棚子,棚子里有个磨,那租房子的老妇对她说,以前住在这儿的夫妻就是做豆腐的,这磨啊,是十几年的好磨,磨出来的豆腐又香又嫩,好吃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千凰就乐了,又央着莲镜叫上辟邪将破败不堪的小棚子给修好了,把磨给刷干净了。说是得了闲,一定要去村里过几十斤豆子,做豆腐吃。

    千凰见别家都是自己种菜,省了日日跑县城,能省不少功夫。

    千凰觉得有道理,更想让莲镜看看,自己勤俭持家,便向一个村妇买了一些菜种子,请教了一些种菜的方法,回来后,便在院子里的空地上,开辟了两块儿菜地。

    莲镜一早起来,在院子里看书,千凰换了原本的好衣裳,穿着一身粗衣麻服,耐脏也不怕坏,把着锄头就在院子里挖地。

    辟邪弄了把柴刀,从外面不停地砍了竹子运回来,他想给莲镜在院子里盖一个小亭子,这样,他在院子里看书的时候,也不怕突然刮风下雨,乃至于烈日暴晒了。

    这一点,千凰很支持,既然是自己喜欢的男人,又是她带着私奔的,自然希望他能住的舒坦点儿了。莲镜一个文弱书生,千凰也舍不得让他干粗活,如此,千凰只有独干这开辟菜地的粗活儿,她却一点儿怨言也没有。

    她虽然是千金大小姐,平日里既不摆小姐架子,也不娇生惯养,反倒觉得自己活泼乱跳,能干的事儿多着呢。且初生牛犊不怕虎,总想做点儿什么表现自己,她现在干劲十足。

    莲镜在一旁看书的时候,眼睛总会若有似无地瞟过来,看她坐在撸着袖子,把着比她的手腕还要粗的锄头杆,不太娴熟地做着农活。白皙的脸上全是汗,因为被太阳晒,脸颊通通通的,原本好端端的头发都弄乱了,有几缕贴在额头上,被汗水粘得湿漉漉的,小巧的下巴上,更有热汗不断地往下淌。

    她脚下的地,却被她挖的乱七八糟的,像狗啃过似地,回头肯定还得理一次,少不得又要耗费很大的体力。且忙乎了半天,三分之一都没完成,真真是新手上路,任重道远,莲镜看着都忧心。

    就这么个劳作法,也不知道做到什么时候,且现在只是种地的第一步,回头还得挖坑,播种,施肥等等,也不知道她这个半吊子能不能做成。

    可她十分卖力,明明累的不行了,还咬牙硬撑着,愣是没叫过一声累,也没有歇过一小会儿。

    见此,莲镜有些看不下去了,不免抬起头来,对千凰道:“我看这地儿今日也做不完,你先停一停,歇口气儿,喝口水!”说话间,莲镜提起竹几上的一个茶壶,倒了一杯茶,目光却随着她,这茶,显然是给她倒的。

    千凰本来不想歇的,见他这副做派,又不好拒绝他的好意,不免直起身子,朝他嘿嘿笑了一下。把锄头往地边儿上一撂,擦了一把汗,大步走过来了。

    千凰在小几前站定,端起茶一饮而尽,还没放下杯子,莲镜突然朝她勾了勾手指。

    千凰不明所以,还是低下身子,疑惑的看着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莲镜从袖子里拿出一条汗巾,擦她脸上未干的汗渍,淡淡道:“累不累?”

    千凰点点头,看着他眼里很感动。他就是这样,平时淡漠得跟什么似地,偶尔关心她一下,却让她感动的跟什么似地。

    莲镜皱眉,“既然累,就不要做了!”

    千凰立即摇头,语气很坚持,“我一定要做完!”

    莲镜诧异,眼里有一丝玩味,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千凰看着他,语气异常认真,“我想让你知道,我不但能花钱,我还能省钱,以后更能挣钱。等我种了菜,我就做豆腐。我听说,村里的张大妈做豆腐做的可好了,我已经跟她说好了,她说愿意教我。还说这豆腐要是做地道了,在城里可是很好卖的,一个月的开销,就有找落了!”

    莲镜眉头一动,眼里有些复杂,“村子里上百口人,周围都是地儿,就算你不种菜,有的是人种,你从家里带了这么多钱,买十年的菜,都花不完。至于做豆腐,就更不用了,你带的银子,在乡下一辈子都不愁花,用得着吃这份苦。”

    他特意给她安排了一个好身份,锦衣玉食,绫罗绸缎,竟也没有磨了她的韧劲,倒也难得。本以为她说不怕苦,也只是说说而已,没想,能做到这个程度,真是不容易。

    千凰忽然抬手,半搂住他的脖子,一字一顿道:“因为,我想让你知道,我有多能干,让你明白,我是一个值得厮守一生的好女子,上的厅堂,下的厨房,外能争光,内能持家。娶了我,你一定不会吃亏的!”

    莲镜看着眼前这双笑的弯弯的大眼睛,眼帘颤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听过无数的好话,但是,能把话说到这份上的人,她是第一个,没有畏惧,没有逢迎,她是真正拿心在说话。

    见莲镜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,千凰不免低下头,拿鼻子蹭了一下他的,俏皮道:“怎么样,要不要娶我啊?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!”

    莲镜笑,语气难得温柔,“那你会让这个村过去吗?”

    千凰摇头,“不会,我会让你留在这个村,住在这家店里!”说话间,千凰望住他的眼睛,眼角瞥见这一张红唇,散发着诱人的光芒,她心里微动,身子微微下伏,就想去吻他。

    就在两人的唇即将碰触,莲镜倏然开口,“你身上的汗都滴在我脸上了!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一愣,反应过来,忙不迭离开了他,脸红得跟猴子P股似地。真是的,她怎么忘了自己一身汗味儿,他会不会嫌弃自己啊!

    莲镜见她一脸忐忑,不免轻笑一声,起身道:“还有锄头吗?”

    “啊?”千凰没有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莲镜就走到地里,捡起那把大锄头,试了试身手,回头对千凰道:“一把锄头,两个人怎么用?”

    千凰这才反应过来,脸上又惊又喜,“有有有!”

    之前考虑家里有三个劳动力,她就借了三把锄头,谁想,只有她一人干活,不过,现在好了,男女搭配,干活不愁累!

    千凰从院子一角,又拿了一把锄头,跟莲镜一起回到地里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,自己干了大半天儿,还有农妇指点过,莲镜一介书生,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面的主儿,只是在旁看了两眼,怎么着也比不过自己。

    谁想,莲镜把袖子一挽,下摆往腰带里一塞,这利索劲儿还真像那么回事儿,锄头一抬一落,倒把千凰惊得嘴里都能塞下J蛋了,转而在原地看起他干活来了。

    不是他干的不好,而是他干的太好了,不多一会儿,便挖好了一小块儿地儿,泥土都被铲得松软整齐,跟她的脚下那乱七八糟的一堆很不一样。而且,明明是干农活,他偏生做出一种风度来,姿势流畅,力度正好,看起来轻松得紧。

    让千凰怀疑,他真的是第一次干农活儿吗?

    见千凰愣在原地,莲镜不免抬头,“怎么了,刚才不还挺来劲儿的,现在傻了?”

    “没!”千凰讪讪地应了,抬起锄头又落了下去,眼睛却盯着他处,那啥,学习学习。

    有了莲镜,两人到傍晚的时候,就将地儿开好了,只等着第二日撒种。

    千凰很欣慰,更从心里佩服莲镜,一个书生,能把地儿开得这么好,真的很难得。

    晚饭是清汤素菜,说实话,以前吃的都是山珍海味,突然就变萝卜白菜,她还真有点儿不习惯。不过,见莲镜都能吃的坦然,她也就不计较了,把它们当成山珍海味一样嚼,心想,多吃几顿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虽然饭桌不大,也就那么两三个菜,千凰还是很喜欢给莲镜夹菜,一边让他多吃点儿。

    莲镜什么也没有说,千凰看着自己给他夹的菜半天都在他碗里,心里就有些过不去,好在,他最终是吃下了,千凰立马又变得笑呵呵了,然后,再接再厉。

    只辟邪,坐在千凰旁边的位置,拿一种古怪的眼神看她,那感觉,不像是嫉妒千凰给莲镜夹菜,更像是嫌弃她似地。千凰很想问,她跟辟邪无冤无仇的,他犯得着用用这种有色眼光看她。不过,看在他是莲镜仆人的份上,千凰决定不跟他计较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两日,千凰在莲镜的帮助下,总算把菜种好了!不过,莲镜大多是在旁指点,很少帮着她一起干活,用他的话来说,把种子撒进去很简单,不至于像她辟地那么惨烈,辟成跟狗啃了似地。尤其是施肥,味儿大,莲镜连院子也不呆了,直接进屋里了。

    千凰就捏着鼻子,拿长勺子舀了用猪粪混成的肥料往种坑里填,憋得险些闭气了,真的好臭啊!但是没办法,要想菜儿长得好,哪能让它不吃肥啊!

    幸苦了大半天,莲镜只给她奉上一杯茶水,说了一句,“辛苦了!”,千凰忽然觉得很值得,然后豪言万丈地说第二日要去买豆子。

    莲镜笑了一下,让辟邪第二日帮她去扛豆子,可把千凰乐坏了!

    做豆腐是个技术活,千凰在人家里讨教了半天,把东西备齐了,也要隔几天再动工,省的浪费了一袋好豆子。

    期间,千凰开始学做饭,之前,都是辟邪做,千凰没觉得辟邪做的有多好吃,自从自己在无人指点的情况下,做出一盘黑糊糊的名为炒白菜的东西之后,千凰开始涎着脸去向辟邪讨教。

    千凰说了半天半天的好话,辟邪只说了一句话,“去找村东头的李大婶,我的菜都是从她那儿直接买过来的,我只会煮饭!”

    把个千凰气得,好几天没跟他说话,早说啊,浪费姑乃乃唇舌,还得看你的冷脸。

    千凰到了村东头李大婶家,李大婶不在,只有他十几岁的儿子看家,见了千凰,那个黑脸小伙子眼睛都直了。

    千凰问他话,他涨红着脸,半天才憋出一句话,结结巴巴地,千凰险些没听懂。

    原来,李大婶去河边儿洗衣服了。

    千凰忽然想到自家也堆了不少脏衣服,尤其是这两天务农,衣服脏的快,换得勤,也攒了满满地一桶。她的,莲镜的,没有辟邪的。千凰自从跟他们出来,就没看到辟邪换过衣裳,来来去去,就那一身穿着,他也不嫌脏?虽然,看起来挺干净的。

    千凰端着衣服赶到河边的时候,河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,大多是年轻姑娘,只有一个中年大婶,想必就是李大婶了。

    姑娘们见来了个生人,都显得很惊奇,看着千凰,十分羡慕她的美貌。

    正巧李大婶身边空了,千凰就走过去,一边将衣服拿出来,问道:“你是李大婶吗?”

    李大婶见这漂亮姑娘在自己身边蹲下,有些吃惊,轻轻点了点头,“姑娘,有什么事儿吗?”

    千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,李大婶很爽快地就答应了,还说,前几日才听得别人说,村里住进一伙人,那家姑娘长得顶漂亮,今日一见,果真如此。又问她打哪儿来,跟谁来的。

    千凰一一答了,只说自己适合夫君从外地来的,在此寻亲,没个着落,决定找个地方等半年。

    千凰不会洗衣服,幸好,李大婶热心,手把手地教了,还一边儿给她讲做菜的事儿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莲镜匆匆赶来,当时,千凰正和李大婶说着事儿,压根没注意到来人了。

    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,就见几个年轻女子都顶着身后看,千凰一回头,才发现莲镜站在她身后,眉头似蹙非蹙,却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。

    千凰就问,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发生什么事儿了吗?”

    莲镜摇头,“辟邪说你来洗衣服了,我担心你掉河里!”这话倒是真的,以她的迷糊劲儿,指不定洗个衣服也要掉水里。要知道,这个幻境的本质接近于真,没有他的允许,死了也不能脱离幻境。且在这里的各种感觉都是真实存在的,换句话说,她要是掉河里淹死,便会切身体验到溺死的痛苦。

    他真的是担心了,才匆匆赶过来,就怕她有个好歹。

    千凰却没听出话里的好意,反倒以为自己在他眼里就是笨手笨脚地,心里有些失落,面上却没有表现,只站起身拉住他的手,带了点儿撒娇道:“只是洗个衣服而已,怎么会掉河里呢,况且这里这么多人,能出什么事儿啊!你先回去吧,我马上就洗完了!”

    莲镜瞥了一眼她的木盆,难得主动了一回,“反正你也快洗完了,我等着你吧!”说罢,也不等千凰反应,径自走到不远处的林地里,安安静静地等着。

    河边女眷多,且大多赤胳臂L脚的,一个男子在这边,确实不大方便。

    千凰很感动,唇边一直带着笑,周围的女子看着千凰的眼里,这下真是又羡又妒了!

    李大婶就问,“那个就是你夫君?”

    千凰念着莲镜听不见,轻轻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李大婶就笑,“姑娘好福气,人长得漂亮,夫君更是一表人才,老妇活这么大岁数,第一次见着这么登对的小夫妻,真是天造的一对,地造的一双啊!”

    闻言,千凰心里甜丝丝的。

    殊不知,不远处的脸颊,凭着过人的耳力,将两人的对话都听得一清二楚,嘴角便勾起一抹弧度,却似笑非笑。

    几万年前,她还口口声声说只让尚翎做他的夫君,如今,竟也会让他做夫君么,世间事,还真是变化无常,神人莫测……

    千凰学会了做豆腐,泡了豆子便开始磨豆子。

    之前听人说,磨豆子很费力气,所以有条件的都用驴子磨,但是千凰没驴子,只有自己磨。前不久,才因求教厨艺额事儿跟辟邪吵架了。事实上,辟邪压根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,但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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